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3-6 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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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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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发表于 2019-4-20 16:32
财政关于小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来源于开发商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而开发商缴纳的配套费算进了成本,计 ...
就依你所说,财政关于小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来源于开发商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而开发商缴纳的配套费算进了成本,计入了售房价,最终是消费者出了。典型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最后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01年9月底前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就是多此一举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羊毛出在羊身上),那国家关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燃气)的财政投入(补贴)就应该取消了!
这个我可以直接问上面,如果情况属实我还要问财政部文件发文处的忽悠人的责任。
但是后果有点严重:
一、如果财政部门有这方面的支出,由于我们把事翻出来,财政部门会收回这一块的支出。
二、财政资金的使用也是政府的敏感问题,追责的问题也不能不考虑。
三、财政收回了这一块的投入,根据你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理论,肯定会增加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对地方经济的发展间接的产生负面影响。
这个责任你可考虑清楚了。
再根据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国家已取消天燃气初装费,这一块资金的缺口是不是由财政负担?你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岂不是打了国家的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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