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3-6 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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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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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4-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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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 发表于 2019-4-10 09:03
中燃公司咋就每个冒气儿的???能解释一下吗?
5# 丹江口中燃
2019-4-24 10:16
管道燃气系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市政公用事业,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原建设部于2004年5月1日制定出台了第126号令,2015年6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制定出台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两个部门规章是燃气企业与政府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基本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法律文件”。
作为一个政策性的制度安排,这两个部门规章对特许经营者权利义务和合法权益保障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 (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第十九条规定:“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可以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向用户收费等方式取得收益。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它开发经营权益。”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特许经营者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同时,具有通过向用户收费等方式获得收益的权利。由此可见,燃气企业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及气费系燃气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提供燃气入户服务(公共服务)和供应管道燃气(公共产品)的价格。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从根本上决定了管道燃气初装费法律性质,脱离办法讨论管道燃气初装费合法性、合理性甚至去留问题,只能是盲人摸象—各说各有理、莫衷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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